出口危險貨物包裝質量許可證(簡稱出口質量許可證)是國家為了加強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監管管理,確保出口包裝質量,保障運輸安全,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生產企業實行的一個強制性管理措施。危險貨物包裝生產企業須取得出口質量許可證方可生產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憑出口質量許可證接受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那么,這類企業如何才能取得質量許可證呢?
首先,紹興危險品貨物出口如何取得質量許可證提出申請。施行出口質量許可證的企業須向所在地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辦理申請手續并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營業執照;
2、生產用主要設備、機器、工藝裝備、儀器明細表;
3、現行質量手冊或質量管理文件;
4、主要外購及外廠協助生產部件明細表;
5、必要的檢驗、試驗用設備儀器明細表。
第二,進行預審。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規定進行企業申請資料預審,并于規定期限內對申請企業產品抽樣、封樣,送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認可的包裝測試室按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包裝性能檢驗。預審后對產品檢測合格并且具備考核條件的企業受理其申請。
第三,組織考核。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組成考核小組,對企業進行考核。考核項目包括:1、管理職責(質量方針和目標,組織機構,檢驗手段和人員,質量體系自查)2、質量體系;3、合同評審;4、文件控制(指企業質量手冊和技術性文件)5、采購質量;6、產品標記和可追溯性;7、工序控制;8、檢驗和試驗(進貨檢驗、工序間檢驗、最終檢驗)9、檢驗和試驗狀態(產品檢驗合格方能裝運出廠,作好標識記錄,注明合格放行的檢驗部門)10、檢驗計量和試驗設備;11、不合格品的控制;12、糾正和預防措施;13、包裝、貯運和交付;14、質量記錄;15、人員培訓;16、售后服務;17、文明生產。
第四,領取證書。企業經過考核合格,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頒發出口質量許可證。經考核不合格的企業,自不合格通知下達6個月方可再次提出考核申請。
出口質量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獲證企業在其出口質量許可證到期前6個月提出復查申請。經復查合格后,換發新的出口質量許可證。
企業取得出口質量許可證以后,必須按規定或質量體系要求進行管理,每年按規定自查一次并將自查結果報發證機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獲證企業的質量進行監管檢查,并對企業年度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取得出口質量許可證的企業遇有變更質量體系、改變產品設計、增加新類型產品、遷移生產地址的情況,須報發證機關審核或重新考核。
獲證企業在出口質量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發證機關將吊銷其出口質量許可證:
1、紹興危險品貨物出口如何取得質量許可證一年內因包裝質量問題發生兩次索賠或退貨者,或發生出口運輸事故的;
2、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周期檢驗規定實施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半年內檢驗累計批次合格率低于80%者,或經連續兩次抽樣檢驗不合格,限期改進后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
3、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獲證企業產品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對企業年度自查情況進行抽查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責成企業限期改進,逾期或改進后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4、轉讓出口質量許可證的。
被吊銷出口質量許可證的企業,吊銷通知下達6個月后方可重新提出考核申請。對偽造、盜用、轉讓出口質量許可證的直接責任人將依照《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條款追究其法律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